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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5日,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节目播出一条新闻: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一台球厅老板李峥声称自己能够买到经济适用房房号,进行诈骗,北京警方通过电视向受害人征询线索。新闻播出后,30多名此案的受害者向警方报案……
盼房人梦断经适房
小王大学毕业后和女友留在北京工作。在北京拥有一套住房,一直是他们的梦想。2006年年底,小王的一位同事告诉他,自己有个朋友叫李峥,能通过“天通苑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买到经济适用房的房号,而且有好多人曾经通过李峥买到过天通苑“经适房”,都已经住进去了。
小王和女友的户口都留在了北京。按照当时的规定,他们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而且已经领了经济适用房审批表。但是,因为没有房号,一直在等待。小王也曾经听说在2004年至2007年之间,有很多人通过付一部分中介费,就住上了价格低廉的经济适用房。
起初,小王对李峥不是很在意,但同事的话让他非常心动,“这个李峥很有背景,在台球界是名人,他即使最后办不到,也不会不退钱,名人很注重自己的名声”。
与北京每平方米上万元的商品房相比,天通苑地区两千多元每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无疑有巨大的吸引力。为了确信同事所说的李峥不是骗子,小王特意上网查了一下李峥的资料。网页上赫然写着:李峥,北京人。首届“星城”杯台球男女混合大奖赛冠军、2006年台球公开赛副总指挥……国内很多台球名将,都曾在由其任总经理的太田台球训练中心进行过赛前训练。
在确信判断正确后,小王让同事帮忙介绍认识李峥。在朋友的带领下,小王在天通苑东三区附近的“中国台球训练中心太田国际撞球场”见到了李峥。李峥对自己能够买到经济适用房一事很不避讳,表示通过关系能买天通苑北二区两个单元的房号。他花几万元拿到房号,再转手卖给别人,并且买家自己不能签合同交首付,必须由他来办。一个房号12万元,订金5万元,4月底能签合同。
两天之后,小王带着自己和女友攒下的12万元再次来到李峥的台球厅。李峥收下钱后,给小王写了一张12万元的欠条,同时李峥还要走了小王的“经济适用房审批表”原件,告诉他先找开发商盖章,然后领号后,就可以选房了。李峥还让小王选了户型,并当着小王的面打开一个袋子,里面装着一叠托他买房的人的“经适房”审批表原件。
然而,到了2007年4月底,李峥告诉小王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签约推迟到5月中旬;到了5月中旬,李峥称“我已经把钱交给办事的人,马上就可以签约了”。而到6月份,李峥老是不开手机或者偶尔开机,也不接电话。
到月底的时候,小王感觉事情不对,来到李峥的营业地找李峥时,均未能找到,他立刻去警方报案。从警方得知李峥已经被拘留。
神秘的“能人朋友”
2008年7月1日上午,李峥因诈骗罪在北京市昌平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峥于2006年3月至2007年5月期间,以帮助办理天通苑小区经济适用房房号为名,先后骗取33人共计人民币225.3万元。
李峥称,自己“帮助”他人买经济适用房从中牟利,是在2005年为“哥们”办事的过程中受到的启发。2005年,他的几位“哥们”想在天通苑购买经济适用房,但是苦于拿不到房号,便向李峥大吐苦水。李峥托一位“有能耐”的朋友办理,在当年年底,成功帮这4个“哥们”买到了天通苑的房子。有了此次经验,面对当时为数众多的盼房者,李峥看到了“商机”。他准备充当中介的角色,通过他那位“能人朋友”帮人买房,然后从中捞取好处费。
李峥表示,自己当初声称能够帮人购买的是天通苑北二区的经济适用房。但根据检察机关的调查,2005年12月31日之前,经济适用房归天通苑销售部自行销售,但从2006年起就已经全部由政府调配了,而且销售的只有天通中苑的房子。
当公诉人向李峥询问他是如何帮助他人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李峥说他也是找的别人,但却始终拒绝交待找的到底是谁。
7月17日上午,昌平法院对此案进行
了宣判,以诈骗罪判决李峥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继续追缴李峥违法所得的财物。
公诉人提示民众
谨防受骗
近年来,北京发生多起经济适用房诈骗案。随着京城房
价的高涨,经济适用房已成为继高考诈骗、办理进京户口诈骗案之后,犯罪分子诈骗的新“卖点”。
本案主审法官胡爱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国家福利房。在前期,由于审批不严,一些人便利用可乘之机,在无资质的情况下成功购买了经济适用房。2006年1月1日开始,政府进行政策调整,规定有购买资格的人在拿到审批表后,需要排号等待购买。其余个人的买卖行为,均属违规。近两年,很多购房人通过各种地下渠道希望能买到价格相对便宜的经济适用房。其中,一些没有购房资格的人希望通过“体制外关系”购买到经济适用房。此外,由于经济适用房的开发还远远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一些拿到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也因为房源紧张弄不到房号,希望通过关系能够花钱买到房号。李峥等骗子就是抓住这些人的心理,以可以弄到购买资格或者可以弄到经济适用房房号为名,诱骗买房人上钩。
本案的公诉人提示民众:越是在资源短缺而社会需求旺盛的领域,越是诈骗案件的高发区,一定要冷静对待,谨防上当受骗。
(据《法律与生活》2008年8月上半月刊崔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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