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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财政局、医保局日前联合下发《镇江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把市区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市居民基本医保范畴,采用政府引导,居民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形式,实行“即征即保”。由财政部门统一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中,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提取医疗保障金,建立个人医保账户。被征地农民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性缴纳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统筹金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分别在淮安、连云港、盐城等地召开苏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现场推进会,运用典型经验引路,强势推进苏北地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展开。省委省政府明确指出,要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做到“即征即保”,有条件的地区做好与城镇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衔接。目前,该省苏南地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已经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苏中和盐城也基本实现“即征即保”制度化。苏北地区以城市开发区为突破重点,采取多种措施,吸引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
为确保农民被征地后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江苏将强势推进苏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运用适合当地财力建立健全符合农民利益的激励政策,引导被征地农民参保,不让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后游离于社会保障制度之外。截至上半年,全省实有被征地农民224.8万人,参加基本生活保障124.9万人,参加其他社会保障60.6万人,覆盖率达82.5%。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我省经济较发达的苏南地区已全面实施了“土地换保障”制度,未来被征地农民将全部纳入城市基本生活保障体系。例如,苏州太仓市约9.5万被征地农民纳入城市保障体系的已达92%,其中有3万多人享受了城保养老金,目前月平均养老金水平已达到492元;常州市武进区目前已有10万被征地农民被纳入基本生活保障体系,未来两年内,这个区的被征地农民将全部被纳入城市保障体系,享受和城里人一样的退休金制度。
据介绍,武进区近年来被征地农民数量多,为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武进区出台了《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构建了“两级补贴、四路并进”的被征地农民保障体系,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区镇两级财政补贴,建立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行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加快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适度加大社会临时救助。经测算,10万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保障体系,区镇两级财政要投入17亿元进行补贴,另外还要投入90亿元逐年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补充。
为了让被征地农民顺利变成市民,目前,武进区共设立了29个培训基地,每村设立劳动协管员,以随时掌握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愿望和岗位情况。同时,实行土地使用与安置就业挂钩的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农民就业。此外,对于一些因病致贫或突遭灾难的家庭,武进区还实行有效社会救助,即在政府层面外实行慈善救助,进行临时性补偿。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以来,江苏已有近60万名被征地农民按月领取养老金。
另据了解,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我省专门出台相关办法,要求各地把被征地农民中的大龄和老龄人群作为社会保障重点对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城市规划区外的,应保证在本行政区域内留有必要的耕地或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并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地区的被征地农民,要异地移民安置,并纳入安置地的社会保障体系。
采取更有针对性措施,重点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全省每年大约有需要转移就业的被征地农民10万人,为促进这一特殊群体就业,该省明确,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被征地农民可享受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各市、县人民政府要从当地土地有偿收益中按每个被征地农民1000元至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划出,作为被征地农民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免费就业服务所需资金。
省财政为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要求,将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省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帮助各地被征地农民提升职业技能,尽快实现就业。 热点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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