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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粮食价格提升缓慢、农资价格涨幅快、种粮比较效益低下、劳动力严重不足等诸多因素影响,株洲县仍有部分季节性抛荒的现象。为了坚决杜绝全年性抛荒的耕地,稳定粮食生产,近日,该县县委书记王建平同志和分管农业副县长黄松林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了由各乡(镇)长、主管农业的副乡(镇)长、农技站长、农村办和农业局干部参加的2008年又一次粮食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力争用更大的决心、更好的措施、更强的力量为稳定粮食生产再添一把火,并为消灭全年性抛荒耕地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时间表。 一是5月20日前完成摸底清查。目前各乡镇正在组织全体驻村干部和农技站干部深入到村、组逐户调查承包耕地面积、已播种早稻面积,一季稻和晚稻备耕情况,并登记造册,将已季节性抛荒耕地“挂牌”到户。5月20日前统计情况上报县农业局汇总。 二是5月底前完成翻耕整地。采取宣传发动,加强土地流转,鼓励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各乡镇要保证在5月底前将未播种早稻的耕地逐丘逐块翻耕整地。在此期间,农业部门作好技术服务,协助农民选择生育期较长的迟熟品种播种一季晚稻,抢季节尽早播种,尽量提高一季晚稻的单产。在5月中旬至6月初完成一季晚稻播种育秧。6月10日左右全部完成双季晚稻的播种育秧。 三是7月初全面督查。株洲县政府将于7月初组织督查小组对各乡镇的消荒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在全县进行通报。7月底前,凡辖区内出现3亩以上连片抛荒耕地或全年抛荒超过千分之五的村,追究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责任;凡辖区内出现5亩以上连片抛荒耕地,或全年抛荒超过千分之五的乡镇追究乡镇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是12月底奖罚兑现。对全年抛荒水田的农户,坚决取消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资金;对种植一季的只发放一季的良种补贴和直补资金。对承包水田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给予资金奖励。同时对7月底检查结果中的有关领导和干部的奖罚一并兑现。
来源: 株洲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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