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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永兴县进一步加大了耕地抛荒治理力度,县委、政府将治理耕地抛荒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5月28日又召集全县25个乡镇的乡镇长、分管农业工作领导、财政所长、农技站长和县基层工作队员共200余人,参加了全县粮食生产暨治理耕地抛荒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分析了当前全县粮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周密安排部署了2008年粮食生产和耕地抛荒治理工作,确保全县种粮面积、粮食总产、质量效益稳中有增,进一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 2008年永兴县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大力开展治理耕地抛荒治理,减少季节性抛荒,杜绝多年性抛荒,确保年度内农户不抛荒一丘承包地、村组不出现连片5亩以上季节性抛荒耕地。为抓好此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耕地抛荒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宣传、核查、劝耕、治理、绩效督查五个工作组,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二是严格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要求各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以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分别联系一个治理重点村,各专项工作组根据各自主要职责,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严格兑现奖罚,对上报抛荒耕地面积不实的乡镇、村,县财政将按一定比例扣除办公经费和面积不实部分的粮补资金,对种粮50亩以上的大户和在制止耕地抛荒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严格责任追究,县委、政府把耕地抛荒治理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联系乡镇的县直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凡出现连片抛荒在3亩以上5亩以下的,要对该乡镇和联系单位进行通报,对连片抛荒5亩以上的乡镇,取消该乡镇农业农村工作和联系该乡工作队队员评先评优资格,对抛荒特别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 永兴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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