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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改革基本经验 来源:龙江日报 作者:萧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尊重农民的物质利益和首创精神,带领全省广大农民积极推进以土地制度变革为核心的一系列改革,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全面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初步建立起了符合我省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和市场机制;坚持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失时机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改革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我省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我省农村经济已经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并开始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农垦与地方条块分割向场县合作共建和区域一体化发展转变,由城乡分离向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转变,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总结分析我省农村改革30年的辉煌历程,有许多宝贵经验值得认真总结,主要是:
一、始终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不断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
我省是农业大省,30年来,尽管随着国民经济的全面快速发展,农业产值占全省GDP的比重有所下降,但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抓住不放,协调发展一、二、三产业,在制定政策、计划安排、资金投入上加大向“三农”倾斜力度。200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制定了5个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三农”政策支持体系。同时,根据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和加入WTO的新形势,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完善应对措施,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外向化,逐步增强我省农业的市场竞争力,使全省农业在稳定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功能和作用不断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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