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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大厂回族自治区强化五项措施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强化农村两委班子建设,促进基层基础工作上水平。强化农村基层组织保障,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用。拓宽选人视野,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人选任到
农村干部岗位,实行"菜单式"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去年以来,培训农村"两委"干部2500余人次,经过培训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执行力有了明显提高,依法办事、照章办事成为主流,信访案件大幅回落。
二是强化思想文化宣传保障,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创办《大厂新农民》,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广泛开展文化下乡活动,通过剧团创演、电影放映、文体竞技等活动,带动村街文化全面发展。以"文化大院"建设为切入点,倡导"知荣辱、明事理、守法纪"的社会风尚,2008年以来免费赠送大厂新农民80多万份、放映电影100多场、文化下乡20场,在广大农村形成积极、健康的主流文化。
三是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党员干部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经常化的县直机关干部以"抓发展、促和谐、解难题"为主题的"进村访户"活动,实现了重心下移、精力下沉、情感下倾,干群关系得以更加密切,群众对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有了更多理解,减少了群体事件的发生。根据统计,活动中全县走访慰问310户贫困户,发放慰问款物10万余元,培训农民500多人次,发放各种材料10000多份,整理出601条意见和建议并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方案。
四强化普法工作,增强农民法律意识。以"五五普法基层基础月"活动为契机,利用集日到县政府中心广场,各乡镇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了法律咨询台,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500多份,受到群众好评。同时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厂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新新律师事务所、方明法律服务所、各乡镇法律援助站承办了法律援助案件63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62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件,其中法律援助中心承办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31件。通过工作,广大农村掀起知法、懂法、用法的高潮,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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