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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
长沙将出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暂行办法》
长沙晚报讯(记者 章盛莉)记者昨日从全市国有土地出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市政府将出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暂行办法》,《办法》中“禁止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等禁止性条款将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出让。市领导袁观清、徐湘平、李克俭参加了座谈会。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办法》对土地出让监管的范围和对象进行了明确,长沙行政区范围内所有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一律实行全程监管。《办法》还规定了国有土地出让的禁止性条款和限制性条款。
禁止性条款包括:禁止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禁止违反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禁止以办公会议纪要形式或以招商引资的名义事先确定土地使用者;禁止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方案中设置明显排斥他人的附加条件;禁止擅自调整规划用途、变更规划设计条件;禁止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
限制性条款包括:长沙市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一律采取熟地出让;市本级从今年5月1日起、四县(市)从7月1日起必须实行网上招拍挂出让;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原则上要做到规划一步到位,成交后一般不得调整规划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指标,因特殊原因需做局部调整的(包括调整容积率、修改小区道路、调整绿化面积和公共设施用地等),要在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内从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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