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查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是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目前,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根据高检院部署和我省实际,制定了《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案》,并进行专题部署。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主管反贪的副检察长石时态介绍,我省将重点查办8类案件:在农村村镇建设、道路交通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电网改造、饮水工程、沼气利用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在涉及“三农”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粮农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扶贫开发资金等支农惠农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发放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在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环境污染治理、风沙源治理、水土保持和水源保护等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在农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教育等农村公共服务事业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在农村土地开发征用及征地补偿款管理、矿产等资源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涉及抢险、救灾、防汛、优抚、移民、救济以及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土地和林权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各项农村改革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在乡镇政权组织选举中破坏选举、农村自治组织选举中实施贿选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查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7件1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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