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做出的惠及亿万农民的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全国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主动服务“三农”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推进,农民在农产品交易过程中,签订合同成为必不可少的环节,但往往是因为缺乏相关的基础知识,农民的合法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合同监督管理处处长 王培章:“过去几年订单农业当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主要是,没有签订生产合同,最后没法保障双方的合法合同权益。再一个原因就是合同条款的约定不清楚、不清晰,或者合同条款不公平,由于农民法律意识相对薄弱,有些义务过多的附加给农民,而权利对农民相对少一些,这样农民在履行订单合同当中合法利益经常受到损失。 ”
 2004年2月的一天,四川省大邑县邑丰榨菜公司采购员刘勇按照事先约定,到榨菜种植大户陈贤清家收购榨菜,没想到事情却发生了180的大转弯。
榨菜收购员 刘勇:“收购的时候他不给我了,头天说好的,你来吧,那我把车子叫过去,人叫去,收购的时候他变卦了。”
陈贤清临时改变主意把3万多公斤榨菜卖给了别人,让刘勇大为恼火,面对指责,陈贤清并不认同,他认为错误并不在自己。
悦来镇义和村榨菜种植户 陈贤清:“当时没有达成种植协议,没跟农户签订合同协议,所以说他肯定吃亏,考虑邑丰公司万一收不了咋办,这都是一些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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