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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平安农机、构建和谐阿旗_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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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sh.gov.cn 2008年7月6日 中国农产品加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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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农机监理所在旗农机局的正确领导下,于2006年开始有条不紊的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迄今为止“平安农机”示范镇已经基本成形。旗农机监理所联合各乡、村级政府,制定了创建“平安农机”的各项制度及乡、村两级组织的实施标准并积极地付诸实施,起到了显著的效果。 一、强化依法治机,狠抓农机安全生产。 (一)全面排查登记。要求各村委会和镇有关单位要集中力量,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按村逐户的登记拖拉机台数,做到不落一村不漏一户。 (二)强化源头管理。在排查登记的同时,从源头上治理“无证”“无户”现象,做好农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机有牌、人有证”。 (三)加大查纠力度。各乡、镇、苏木农机管理人员一要结合农忙检查,深入村组、田间、场院、农贸市场等作业比较集中的地点进行检查;二要与旗农机监理所、派出所等部门配合,联合开展路检路查,加大对拖拉机违法行为查处;三要组织巡回检查活动,对重点路段、停车场和作业区要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上路行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无牌无证驾驶的查处力度,提高挂牌率;四要重点查处逾期不参加检审的拖拉机及驾驶人,提高检审验率,查处拖拉机超速、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二、查农机事故隐患,追究安全生产责任 各乡、镇、苏木、村、嘎查对照农机安全生产目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从组织上、措施上、制度上把农机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领导小组,各村设立了农机安全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完善了农机安全生产体系。各乡镇农机管理站完善了农机安全重特大事故处理预案,并向社会公布了农机事故24小时举报电话,确保各类农机事故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对所发生的农机事故,不仅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和徇私舞弊而发生的农机安全事故,将予以严肃查处,直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三、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示范活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乡、镇、苏木、村、嘎查根据各自的农机安全管理体系工作的难点,拿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具体方案,建立有效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协调机制,做到农机安全生产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把农机安全管理体制责任细化到村组或种田大户,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及“农机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基层的监管作用,吸纳安全意识强、懂技术、有威信的村干部和农机手作为农机安全协管员,大力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准确掌握并及时上报农机安全生产信息。今年杨树林、北岗台、前岗台、新平村、太平庄、道尔其格、富有、大石匠、八方村、孤山子10个村要创建合格的农机安全示范村,并且要按“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的标准做好了各项工作,确实起到“平安农机”示范作用。 四、加强领导,完善组织,层层落实责任 为了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旗农机监理所和基层各级政府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统一部署,狠抓落实。经各乡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乡镇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村委会也相应成立了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不断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了农业生产又好又快地发展,为构建和谐的阿鲁科尔沁旗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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