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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了6年之久的“解百纳”知识产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严谨的论证与评审之后,发出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裁定中国最早的干红葡萄酒品牌——“解百纳”的商标所有权归属张裕。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商标纠纷中,张裕、威龙等所有的葡萄酒业巨头悉数卷入,因此被冠以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而广受关注。
解百纳是品牌还是品种
2001年5月8日,张裕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申请“解百纳”商标注册,2002年4月商标局下发了注册证书。但这一行动遭到了威龙等企业的反对,从而引发了持续6年之久的解百纳知识产权案。
双方争执的焦点就在于,解百纳是品牌还是品种。张裕认为解百纳是其70年原创品牌,几代张裕人的心血结晶;而威龙等企业则认为,解百纳是葡萄品种和品系,为葡萄原料的通用名称,非张裕所独有。
最终,在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商标复审决议中,张裕得到了支持。一位商标评审专家表示,左右复审裁决结果的是几份商标注册的关键证据:1937年6月28日,经当时的实业部商标局批准,张裕公司正式注册了解百纳商标,注册证书号为“第33477号”,该文件现存南京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而且,在新中国成立后张裕又先后三次(1959年、1985年和1992年)申请注册并备案,但因种种历史原因未能最终取得解百纳商标。
那么,究竟“解百纳”是不是葡萄原料名称?中国园艺学会葡萄与葡萄酒分会告诉记者,我国葡萄品种近千余种,在已正式公布的葡萄品种名录中,包括国家葡萄酒标准(GB15037-2006)和《中国葡萄酒酿酒技术规范》,都没有“解百纳”这个品种。
对于品种与品系问题,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指出,“品种是农作物分类的基础。根据我国农作物和园艺界所命名的葡萄品种名称与认可标准,至今没有一个葡萄品种的名称叫做‘解百纳’,称其为品系就更无科学和法律依据。在所有中外酿酒葡萄品系中,从未出现过解百纳营养系或品系的名称。”
北京万慧达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黄义彪从法学角度分析后认为,解百纳不是葡萄品种和品系,因此不能作为葡萄原料的通用名称使用。退一步讲,即使“解百纳”是葡萄原料的名称,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也会因张裕首创并长期使用而具有品牌的显著性特征,就像五粮液(18.24,0.16,0.88%,吧)、两面针(5.90,0.13,2.25%,吧)等品牌一样,准予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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