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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镇康县在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中,加强领导,多部门合作,扎扎实实做好农村食品安全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农业部门对是否违法经营甲胺鳞、甲基对硫磷、磷胺等五种国家禁用农药品种进行检查,共检查农药经营户16户,未发现以上5种禁用农药;向群众特别是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饮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发放国家有关禁用农药品种清单450份;检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户12户,查处销售过期变质猪饲料250公斤,检查生猪屠宰肉食市场13个,强制进行肉食检验检疫325头;完成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抽检2个,抽检蔬菜样品308个,合格率为96%。
质监部门加大对油、酒、饮料、乳制品、儿童食品、茶、糖、大米、面条、饵丝等高风险食品的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检力度,抽检各类食品27个样品,合格率为100%;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监管,未发现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情况;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加大对农村小作坊的管理力度,与全县46户小作坊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发放原辅材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账各46本。
工商部门认真开展“问题”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国家强制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无“QS”标志食品及伪造或冒用“QS”标志食品的专项清理整治,查获过期食品21包,无“QS”认证食品40余种,价值4800元,查获并没收无中文标识泰国红牛饮料147瓶,查获无中文标识外国食品315包。共检查个体工商户769户,检查各类食品100余种。查获无照经营90户,查获涉嫌侵权饮料56件672瓶,查获不合格白酒80件960瓶。进一步引导和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账、不合格食品退市台账、质量承诺制度。与769户农村食品经营者发放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记台账、食品进货登记台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规政策读本各769本。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台账填写规范,索证索票工作扎实,为把好农村食品市场准入关打下良好基础。
农村餐饮消费环节的集中整治。卫生部门强化《卫生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把好入口关,严历打击无照经营者。一是共检查副食品及餐饮生产加工经营户100余户,学校食堂14家,检查各类食品100余种,查获无卫生许可证36户,卫生许可证过期43户,发出限期办证通知书79份,吊销卫生许可证4户,没收过期食品50公斤。二是推进餐饮经营单位和食堂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发放食品采购登记台帐27本,加大索证索票力度。三是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效率,强化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与16家经营户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和培训指导,餐饮单位卫生状况良好。
商务部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厂场检疫,屠宰检疫,肉品检疫,病死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并进行无公害化处理。检查生猪屠宰场4个,发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20份,发放镇康县生猪屠宰厂(场)生产流量记录表12份,与屠宰厂(场)负责人签订“猪肉质量安全责任书”4份。积极巩固乡(镇)所在地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严历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全面开展农村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加大对药品挂靠经营、超方式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检查力度,严历打击药品零售企业的违法行为,共检查经营使用单位125个,其中乡以下经营使用单位99个,检查药品14000余品(次),医疗器械760余品种(次),特殊药品20品种(次)。查获违法行为5起,对4起进行立案查处,1起进行了当场行政处罚。查获过期药品41瓶(合),对15户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药品的农村小百货店进行说服、教育,责令药品下柜,保障药品质量,保护了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和消费者的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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