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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投保渔船全损险的“琼三亚15016”渔船,2005年9月22日23时15分,在北部湾海域(约东经108度7分,北纬18度3分)航行时,被越南籍货轮“决心26”轮碰撞沉没。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在预付会员船东何传义赔款后,与何传义签订了损失范围内的代位追偿权。整个代位追偿过程历时2年,协会最终成功获得法院分配的代位追偿赔款人民币10万余元。 案情回放 “琼三亚15016”渔船被越南籍货轮“决心26”轮碰撞沉没事故发生后,根据协会渔船互保条款的有关规定,协会全力协助会员船东何传义向肇事方追偿赔款。 2005年10月24日,何传义向海口海事法院对“决心26”轮所属越南海防决心有限责任公司提起船舶损害赔偿诉讼。 2005年9月28日,海口海事法院依据(2005)海保字第014号民事裁定将“决心26”轮依法扣押,并要求越南海防决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2005年11月23日,海口海事法立案审理。 2006年2月27日,为缓解会员船东在诉讼资金方面的燃眉之急,根据会员船东的要求,协会预付何传义赔款人民币40万元,并于2007年8月3日最终支付其赔款总计人民币45万元(含预付的40万元赔款)。 其间,为保证判决结果的顺利执行,协会支持会员船东何传义向海口海事法院提出对肇事货轮的扣押申请。 2006年3月6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判决“琼三亚15016”渔船在此次事故中承担30%的责任,且判决生效后,被告越南海防决心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原告何传义支付赔偿款人民币740670元。 2006年3月14日,在被告方越南海防决心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裁定一直置之不理的情况下,协会又支持会员船东何传义依法向海口海事法院提出对停泊于海南三亚港的“决心26” 轮拍卖申请。海口海事法院依法受理,将“决心26”轮拍卖,获拍卖款项60万元,暂存于海口海事法院银行账户。 2006年4月29日和2007年8月,船东何传义分别收到协会支付的赔款,并与协会签订了“琼三亚15016”渔船人民币45万元范围内的权益转让书。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因此获得了“琼三亚15016”渔船的人民币40万元范围内的和最终人民币45万元范围内的保险代位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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