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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江苏省高邮市湖西四个乡镇路灯照明工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拖运灯杆器材的改装拖拉机应运而生,这种拖拉机经济适用,但由于是自已改装,超长超宽,所以,按照管理规范农机部门不好上牌办证,保险公司也不愿承保,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加强对这种特殊车辆的管理,高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安、安监、农机、交通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决定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一是明确管理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所有改装拖拉机必须与用车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车辆管理的责任主体是用车企业,由企业加强对车辆的检查和对驾驶人员的宣传教育,万一发生事故由用车企业全权负责。未与企业签订责任状的改装拖拉机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公安、农机、交通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在检查中发现一台,查扣一台,实行强制拆解、报废。
二是明确行驶范围,规定驾驶条件。所有车辆只能在菱塘光电产业园区即湖西四个乡镇范围内行驶,专门用于路灯照明设备的短途运输。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农机监理部门核发的驾驶变型拖拉机的证照(G照),持有小型拖拉机的驾照不得驾驶改装超长拖拉机。
三是明确行驶速度,安装警示标志。所有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并在超长灯杆上挂带红色布条等警示标志,遇有雨雪、大雾等特殊天气更要注意减速慢行,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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