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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28日,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会议明确了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争取到2012年末,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农机化科技综合集成应用基地、管理服务机制创新基地和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为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由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迈进探索道路,积累经验。 农业部2007年决定在全国开展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北京市顺义区等100个县市和农场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农机化示范区。一年多来,各地因地制宜,求实创新,认真实践,积极探索,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以100个全国示范区建设为引导,省、地、县多层次的示范区建设工作全面展开,建设布局广泛,示范内容全面,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果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示范各具特色,平原、丘陵、山区、牧区均有覆盖,示范面积达到1000多万亩。二是加大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机械化示范,加快了农机化新技术的推广步伐。以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湖北等粮食主产区为代表的粮食生产机械化示范成效显著,以湖南、安徽、广西、青海、云南、新疆兵团为代表的经济作物等特色机械化示范全面展开,以内蒙古、新疆、广东等为代表的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化示范取得新进展,以陕西、新疆为代表的林果业机械化示范领域逐步扩大,以重庆、福建、贵州、云南等省为代表的山区机械化示范开始破题。三是促进了示范区农机装备水平的提升。许多省份一方面提高了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等新式农机具的单机补贴额度,促进了农机装备的更新换代;另一方面通过制定省级补贴目录,加大地方财政补贴力度,在示范区内开展了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农机产品补贴工作。四是推进了农机化管理机制和服务形式的改革创新。吉林、黑龙江、山西、内蒙古、上海、浙江、山东、江苏、广西、安徽等省(区、市)以及黑龙江农垦的示范区积极开展新型农机化服务组织示范,有力地推动了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机化管理现代化。 农业部农机化司司长宗锦耀指出,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各地在积极的探索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充分表明,政府重视是搞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关键,科学制订规划和实施方案是实现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目标的基础,广泛争取投入是确保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的保障,注重宣传引导是形成示范区建设良好氛围的重要措施。 宗锦耀强调,建设示范区是促进新阶段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方位开展农机化示范区建设,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以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科学制定完善示范区建设规划和方案。 二是以地区优势和特色产业为切入点,因地制宜选择示范内容。在农业各产业中,主要粮食作物示范区要立足全程机械化,主攻薄弱环节,加快推进;畜牧业、渔业机械化要结合健康养殖、标准化养殖,积极推进机械化;油菜、棉花、糖料等特色经济作物以及林果业机械化,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各示范区建设要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推进,条件成熟的,进行整村、整乡、整县推进。 三是以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和机具集成应用为目标,积极探索推广新机制。要建立完善产、学、研、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和推广模式,鼓励创新,注重集成,推进各类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在示范区的转化应用。要加强农机与农艺专家协同攻关,形成农机促进农艺措施变革、农艺促进农机具改进的良性互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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