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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改革面临重大机遇
『访谈起因』10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全会的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由此,一直以来备受关注的农村金融改革议题,再次升温。
回顾2004年至2006年,为破解农村金融困境,连续3个“一号文件”提出要鼓励农村金融改革,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对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既提出了重要命题,也
提供了重大机遇。
嘉宾: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员、副巡视员 陈剑波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村金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博导 马九杰
将农村改革发展作为当前经济转型非常及时
和讯网:近期,美国的金融危机导致其经济可能出现进一步恶化,国际经济因此变得险象环生,中国经济面临极大考验,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为议题,对于农村金融改革具有何种意义?
陈剑波:胡锦涛同志提出,目前我们面临的是一个“战略机遇期”, 加快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是我们在此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在全球经济正处于急速的转型之中:金融危机处理正在进行,经济变化的前景尚不明朗。在动荡的国际经济环境下,中国经济也正进入一个新的转型阶段。值此特殊的改革与发展的时期,确立我们对未来10年到20年发展的基本判断,制定未来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内容就具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十七届三中全会将农村的改革与发展作为主要议题,正是为突破未来中国经济长期增长和发展所面临的障碍。农村改革发展确定方向,当然也会为农村金融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1978年以来的改革走过了30年的历程,30年中以农村问题作为改革发展的主基调的时间并不太多,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狂飙突进的城市化进程,带来了一系列经济、社会的矛盾和冲突,特别是城乡之间在收入增长、发展进程、建设和投资、民生和福利改善、资源配置等等方面呈现出严重的不协调。三中全会讨论以农村改革发展为主题,根本的目的仍是着眼于为未来的长期增长确立基本的制度框架。显然,选择将农村改革发展作为当前经济转型的一个重要一个方面,这是非常及时的、非常重要的时间窗口。
一直以来,对经济生活影响最大的三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的有效利用,都面临体制性障碍。相对而言,资本要素的利用面临的问题相对突出一些,主要原因一是问题延续的时间更长,二是突破更少一些,三是进展速度与发展需求间的不适应更强。
虽然2006年之后,主管部门对农业银行业实施了包括放开准入等改革政策,但总体看与农村对金融服务的巨大需求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全会将对下一步农村金融改革会有所部署,我认为当前有几项工作应着力推进。
首先,已有改革试点应继续推进完善;
其次,应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的空间。长期以来我们银行业的服务和产品、信贷管理和监管主要适用于城市和大客户,对缺乏抵押品、小规模经营的小客户没有足够的服务产品和服务手段。因此要给予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的空间,同时也应对信贷管理体制、风险控制手段、监管和激励机制以及商业银行考核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
第三,必须对各类创新试验进行有效管理。与技术创新不同,金融创新一定会碰到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之间冲突的问题,如何解决改革试点中试点地区、试点项目在创新过程中的合法性问题就是我们在银行业改革中必须予以关注的重要问题。与自上而下的改革相比,自下而上的改革有更符合实际的优势,但自下而上的改革却常常由于没有获得正式授权,经常会出现政治风险。显然,建立科学有效的试点管理制度,是农村金融机构创新的一个基础性工作。
马九杰:在我国,农业农村一直以来都受到重视,现在宏观经济不景气,农业也会受到一定影响。
近几年我国出台了很多农村金融政策,特别是2006年,调整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相继试点,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也开展了试点,金融组织形式多样化了,这些机构的组织制度和经营机制更加灵活,比如员工薪酬激励机制、产品开发和营销手段、客户关系管理等都相对灵活,对原来的农村金融机构影响和启示效果已初步显现出来。
2003年后,农村信用社改革力度加大,有些改革成效也显现出来,不良贷款等历史负担减轻,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趋于完善。很多地方的信用社由县乡两级法人转变为县为单位的一级法人,财务制度、人事制度、信贷管理制度等都发生了变化,改善了信用社的经营绩效和财务的可持续性。不过不同地区改革模式与进度有异,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监督激励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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