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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2004年1号文件将“九五”后期实施的“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机具更新补助和结构调整补助”专项资金明确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一项支农惠农政策。内蒙古锡盟太仆寺旗从2004年开始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04年享受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农机服务组织机械化装备。在旗政府的安排下,将资金投入到旗种子公司马铃薯科技示范园区,并利用地方财政匹配资金及公司自筹资金购置了2台约翰•迪尔654拖拉机及2台东方红1004型拖拉机。2005年—2007年,太仆寺旗共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3万元,直接拉动农牧民投入资金288.4万元。其中:享受国家购机补贴资金40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9万元,盟旗财政资金34万元,购置补贴大型拖拉机31台、中型拖拉机3台、联合收割机6台、其他配套机具90台。2008年是太仆寺旗享受国家购机补贴资金最多的一年,其中享受国家购机补贴资金200万元,自治区购机补贴资金10万元,旗配套资金40万元,共计250万元。截至目前,购机补贴工作已基本结束,补贴资金按政策要求全部落实,共购置补贴机具281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5台,小型拖拉机125台,耕整地机械29台,牧草收获机械49台,联合收割机12台,喷灌机械2台,其他机械29台,购机总投入789.6624万元,带动购机者自筹资金559.6624万元,极大地促进了太旗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其经济、社会效益可观,通过近几年,国家对农机补贴投入力度的加大,太仆寺旗农机化水平得到长足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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