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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先导区规划区域内行政许可项目实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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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sh.gov.cn 2008年10月14日 中国农产品加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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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大河西先导区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长发[2008]15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长沙大河西先导区规划区域内行政许可权限的通知》(长政函[2008]93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大河西先导区规划区域内行政许可项目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先导区规划区域内原由市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建委、房产局、林业局、水利局、发改委、农业局、园林局(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文化局实施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44项市一级行政许可(名单附后),由先导区管委会实施。
二、先导区规划区域内原由市消防、人防、气象、地震4个部门实施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名单附后)等4项行政许可,试行由4个部门作为行政主体与先导区管委会联合会审。
三、2008年8月1日起,上述所列48项行政许可全部在先导区管委会政务窗口进窗办理,窗口设在高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大厅。
四、市房产局交易管理所河西分理处负责岳麓区和高新区范围内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测绘、产权证发放等工作。
五、高新区、岳麓区范围内原属市级收取的所有土地收入、报建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先导区财政分局收取,土地交易和房产交易环节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岳麓区地方税务局收取。
六、先导区规划区域包括岳麓区、高新区、望城县的乌山镇、黄金乡、白箬铺镇、雷锋镇、高塘岭镇、星城镇,以及宁乡县的夏铎铺镇、金洲乡、历经铺乡、玉潭镇、城郊乡。
七、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的,先导区管委会将依法查处。
附件1
先导区直接实施许可项目(44项)
序号 许可项目名称 原实施机关
1 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市规划局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4 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许可审批
5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6 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房屋使用性质审批
7 临时用地许可 市国土局
8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9 供地许可
10 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许可
11 出让土地使用权及续期许可
12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许可
13 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许可
14 集体建设用地许可
1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市环保局
16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重新审核
1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18 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
19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20 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审批 市环保局
21 限期治理项目验收
22 限期治理项目延期完成治理任务审批
2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市建委
24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25 商品房预售许可 市房产局
26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市林业局
27 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
2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市水利局
29 入河湖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
30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核
31 防洪大堤堤顶或戗台兼作公路审批
32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33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34 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市发改委
35 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核准
36 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37 信息安全工程和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核准
38 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审核 市农业局
39 在农用地集中处置或者堆放固体废弃物审核 市农业局
40 征用蔬菜基地审核
41 城市规划区内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市园林局(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42 城市规划区内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43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工程许可
44 地下文物保护评审 市文化局
附件2
纳入先导区试行联合会审许可项目(4项)
序号 许可项目名称 原实施机关
1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市消防支队
2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认可 市人防办
3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市气象局
4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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