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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文昌市农业局接到东路镇大宝村委会第二经济社村民反映,该村农民种植的230亩“神农稻1号”出现严重混杂情况。我局立即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和农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在了解情况和协商解决时,村民和企业双方发生激烈争执,村民强烈要求神农大丰公司给予经济赔偿,并请求市农业局主持公道。
为公平、公正、稳妥地解决纠纷问题,我局农业执法人员经进一步的调查和现场考证,了解到大宝村委会第二经济社的农田,在2006年农综项目改造后,田块改造成方块连片,上一造出租种植大棚西瓜,今年晚造经济社采取统一机耕,统一时间浸种。6月14日上午统一播种,整片230亩,其中上游种植其他杂交稻和常规稻共110亩,下游种植“神农稻1号”120亩。由于该村农户田块之间没有完善田埂,播种时仅以拉线为分界,播种当天下午又恰逢大暴雨,受雨水冲刷上游种子被冲到下游,造成与“神农稻1号”的种子互相混杂。针对以上情况,专家们一致认为,东路镇大宝村委会第二经济社村民反映的“神农稻1号”种子混杂现象,并非是种子质量问题,而是天气所致。我局在主持召开双方代表协调会时,将以上调查情况及专家意见公布于众。村民们对“神农稻1号”种子问题不再心存疑虑,神农大丰公司对该村村民种植“神农稻1号”因天气造成减产深表同情,并表示给予农民每亩200元肥料补助,明年晚造再赞助471斤种子给村民种植。
一场激烈的种子纠纷案,经过农业执法人员深入细致的工作后在一片感谢声中圆满解决。村民对神农大丰公司慷慨解囊深表感激主,对文昌市农业局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的工作责任感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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