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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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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sh.gov.cn 2008年10月14日 中国农产品加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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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近几年来,为促进新农村建设,国家出台了许多惠农政策,各地也相应地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但由于有的地方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存在漏洞,导致惠农投资出现损失浪费、“跑冒滴漏”,严重影响财政资金的投入效益和各项惠农政策的执行效果。
今年某基层检察院就查处了几名农村干部贪污厕所改造费的案件。办案干警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分析,发现导致某些乡村干部走上违法犯罪歧途的原因,主要是有关部门对国家惠农投资没有“监督在线”。一是专项资金投放之后,是否按要求合理使用,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行为,使用的质量和效果如何,有关部门没有及时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的全程监督;二是对投资建设项目的底数不清。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主要听取乡村干部的汇报,调查了解不透彻,工程规模有多大,具体要投入多少,承建单位的资质条件合格不合格,没有进行详细的考察。如某镇进行农户厕所改造,政府确定每户的改造费后,有关部门在没有核实农户数量的情况下,就按照该镇农村卫生管理站虚报的数量下拨专款。农卫站3名干部合伙将虚报的13万余元厕所改造费私分;三是对捐赠、帮扶款物监督管理不到位。一些机关单位加大了对农村的扶助力度,但这些机关单位对捐赠的款物缺乏监督,让村干部随意使用。还有的村干部私自联系捐赠,致使有的村一项建设工程有多个机关单位或企业捐资,这样很可能出现“投资过剩”,个别法律意识淡薄的村干部便从中渔利。
要防止新农村建设资金“跑冒滴漏”,应在预防、管理和监督等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强化法律教育。乡(镇)纪检部门要根据村干部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以案释法,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二是要强化惠农投资的管理,特别是乡(镇)有关部门对惠农投资要加大管理力度,严审细查,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对资金使用环节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依法及时、严肃查处;三是要强化对惠农投资使用情况的监督,一方面政府的投资和机关单位的捐助,不与村级组织直接发生账务往来,可以在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由有关部门和乡(镇)联合对投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另一方面要投资公开化,包括投资项目、具体数量、承建单位等情况,让村民全面了解和掌握,扩大监督范围;四是建立考评机制,对每项投资的建设情况都要做到及时、认真的验收、考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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