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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存在的饲料安全隐患 一是饲料厂商违规添加药物现象严重,占饲料案例的35%。添加的违禁药物主要有瘦肉精、孔雀石绿、苏丹红、砒霜、激素类、林丹、毒杀芬等。二是畜禽养殖场在自配料中添加违禁药物或超范围、超剂量添加抗生素、抗菌素类药物,主要有喹乙醇、磺胺二甲嘧啶、土霉素、金霉素。三是产品原料质量不合格,尤其是卫生指标超标现象普遍,占饲料案例的30%。卫生指标中,主要是黄曲霉毒素B1和氟、铅含量超标。四是违规使用动物源性原料,给饲料安全埋下隐患。 需特别指出的是:第一,抗生素属于限用性药物添加剂。欧盟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在饲料中添加任何抗生素。而我国无论是饲料厂还是养殖场(户),抗生素使用现象相当普遍,且是多种抗生素配合使用或加大剂量使用。第二,动物源性饲料是指以动物或动物副产品为原料,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单一饲料。如动物脂肪、骨粉、肉骨粉、肉粉、血粉、血浆粉等。由于其蛋白质含量高,氨基酸合理,吸收效果好,在配合饲料中广泛使用。但这类饲料存在的安全隐患较多,如引发疯牛病等,另外,因其原料来源无法分清,卫生指标普遍不合格,易造成病原菌交叉感染,诱发疫情。 饲料监管的对策与建议 饲料安全问题具有负的外溢效应,其安全性不仅影响动物的健康,而且副作用会经动物的积累放大后对人类造成更大危害。因此,饲料安全问题是关系动物产品安全性的问题。目前,饲料行业各环节之间的关系仅表现为松散的市场交换关系,且各自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而使得各个环节的主体对饲料安全不重视或不作为,造成了我国饲料安全问题难以根本得到解决。饲料监管绝非就监管而监管,而应从更广泛的意义上开展工作。 加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使饲料安全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如严把饲料生产准入关,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建申办和到期的《生产许可证》及《审查登记证》严格审查把关,按程序上报批准;做好饲料标签统一监制、饲料企业年检手册和年检登记制度,加强饲料日常监管基础工作,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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