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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肯德基被炒员工唐小菁状告百胜餐饮(广东)有限公司索赔工资案,于5月18日下午在越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以调解告终。百胜餐饮(广东)有限公司以“长期服务贡献津贴”的名义当场给唐小菁支付4577.66元,这一数额是唐小菁要求补发工资的两倍,但同时调解书上也附带了‘不能向第三方披露协议内容’的条款。
肯德基被炒员工唐小菁以肯德基支付自己的小时工资低于广东省今年实施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7.5元/小时)为由,于今年4月8日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百胜餐饮(广东)有限公司支付今年1月至3月未按规定支付的劳动报酬和加班工资等共计2288.83元。当日的仲裁中双方就当事人在肯德基工作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展开辩论。在经过长达4个多小时的激烈辩论后,双方接受调解。
 肯德基被炒员工获“双倍补偿”
被炒女工怒告百胜
失业女工唐小菁1999年3月25日开始成为百胜餐饮(广东)有限公司名下的肯德基餐厅的一名服务员,双方先后签订了《计时服务员劳动协议》和《计时服务员用工协议书》。2007年3月31日唐小菁被肯德基以“不续签劳动合同”为由,与其终止了劳动关系。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协议中,协议规定唐小菁工资报酬以“小时薪资”计酬,8年的工作中,唐小菁所领时薪从最初的每小时3元多到最高时期的每小时4.7元。
3月28日,本报推出《麦当劳肯德基用工调查》的报道出街后,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唐小菁通过报道得知自己应得的报酬远远低于广东省劳动和保障厅制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7.5元/小时后,于4月8日正式委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知名律师梁智,一纸诉状将肯德基所属的百胜餐饮(广东)有限公司告上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唐小菁对记者称:“我希望律师能帮我讨回公道,帮我打这场与肯德基的官司,为了我自己,也为了所有像我这样的员工。”
唐小菁经过详细计算,在2007年1月至3月间,其所在的肯德基餐厅少付给自己未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时薪和未按规定支付工作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等报酬共2288.83元。
辩论:是否“非全日制用工”
5月18日下午,一场盼望已久的仲裁在越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正式开庭。由于案件特殊且意义重大,广东省、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均有领导到场,仲裁委员会特意安排3名仲裁员参与审理,同时还吸引了本报、《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南方电视台《今日一线》等众多媒体的记者到庭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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